孫慶偉著《鼏宅禹跡:夏代找九宮格空間信史的考古學重建》出書暨媒介

requestId:689e83c8748d64.67178278.

孫慶偉 著《鼏宅禹跡:夏代信史的考古學重建》出書暨媒介

 

 

 

書名:《鼏宅禹跡:夏代信史的考古學重建》

作者:孫慶偉

出書社:生涯.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出書時間:2018年05月

 

內容簡介

 

中國考古學因古史重建而生,但隨著學科的發展,在強調學科獨立性的同時,卻與歷史學漸行漸遠。脫離古史重建的“初心”,也令學術界對考古學的旨趣與方式會議室出租缺乏“清楚之同情”。

 

夏文明摸索是中國考古學的“哥德巴赫料想”,是考古學可否重建古史教學的試金石。面對學界的紛爭與沒有方向,本書強調在歷史語境下開展考古學研討,以清楚的概念界定、靠得住的統計數據和縝密的邏輯剖析,將考古資料晉陞為史料,旗幟鮮明地論證了夏代的信史位置,從而為考古學重建古史確立了一個典範個案。

 

【作者簡介】

 

孫慶偉,江西上饒人。1988年進北京年夜學考古系學習,先后獲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現任北京年夜學考古文博學院傳授、副院長。重要從事中國青銅時代考古教學和研討任務,曾先后參加了山西曲沃晉侯墳場、陜西寶雞周原遺址和周公廟遺址的發掘,出書有《周代用玉軌制研討》(2008)、《追跡三代》(2015)和《最雅的中國——年齡時代的社會與文明》(2015)等。

 

【目錄】

教學 

媒介  人人爭說夏文明是不嚴肅的

 

第一章   夏史考索

第一節   系年

個人空間、 夏后世系

二、 夏代積年

附:今本《竹書紀年》“夏紀”

第二節   都邑

一、 夏都綜考

二、 都邑變遷與王朝興衰

第三節   族氏

一、  同姓族氏

二、異姓族氏

第四節   史事

一、  茫茫禹跡

二、  禪讓與世襲

三、 掉國與中興

四、 孔甲亂夏與桀放南巢

 

第二章   “禹域”內的龍山遺存

第一節   豫西和豫中地區的龍山遺存

一、典範遺址文明面孔剖析

二、 豫西和豫中地區龍山早期的文明屬性與文明類型

第二節   豫東魯西皖北地區的龍山遺存

一、 典範遺址文明面孔剖析

二、豫東、魯西、皖北地區龍山早期的文明屬性與文明類型

第三節   豫北冀南地區的龍山遺存

一、典範遺址文明面孔剖析

二、豫北冀南地區龍山早期的文明屬性與文明類型

第四節   晉南地區的龍山遺存

一、 陶寺遺址和陶寺文明

二、 陶寺文明的分期及其族屬問題

三、晉南地區其他典範遺址

四、 晉南地區龍山時期的文明屬性與文明類型

 

第三章   二里頭遺址與二里頭文明

第一節   二里頭遺址

一、發掘概況

二、宮城

三、 圍垣作坊區

第二節   二里頭文明的分期與測年

一、分期諸說

二、測年反復

第三節   二里頭文明的焦點器物群

一、焦點器物群的主要意義

二、從墓葬資料看二里頭文明的焦點器物群

三、從居址資料看二里頭文明的焦點器物群

第四節   東下馮類型的歸屬和“新砦期”的迷惑

一、東下馮類型的歸屬

二、“新砦期”的迷惑

 

第四章 解讀“夏文明”

第一節 對“夏文明”相關概念的解讀

一、“夏文明”的族屬主體

二、“夏文明”的時間跨度

第二節 對夏文明下限的解讀

一、“禹征三苗”的考古學解讀

三、玄圭的擴散與夏王朝的樹立

第三節 對夏瑜伽場地商分界的解讀

私密空間一、二里頭文明與夏商分界

二、偃師商城與夏商分界

三、鄭州地區的“二里崗反動”

 

結語 不忘初心,重建夏代信史

 

附錄一:疑古還是信古——平易近國史家對于古史的基礎態度

附錄二:考古學與古史重建

附錄三:訪談:假如通過考古學重建上古史

 

【媒介】

 

不忘初心,重建夏代信史

 

本書是在“歷史語境下”摸索夏文明的一次嘗試,在此可以對一些關鍵性認識和結論做一總結。

 

第一章是對夏代社會和若干史事的考核,我們所獲的認識有:

 

(1)年夜禹治水包括了傳說和神話的內容,但其焦點是歷史事實;年夜禹治水勝利的關鍵不是技術的改進,而是以“德”政為基礎構建了治水所需的社會組織機制;年夜禹因治水勝利而獲“賜姓”,成為姒姓部族的首領,同時被確定為禪讓體系中的法定繼承人。

 

(2)禪讓是年夜禹嗣位和夏王朝樹立的軌制保證,發生在堯—舜—禹—皋陶(伯益)之間的禪讓實際上是君長推選制的一種特別形態——夷夏聯盟下的輪流執政;啟攻益而自取君位,禪讓制崩潰,世襲制確立;啟、益之爭是純粹的權力爭奪,卻被戰國儒家決心誤解為特別意義上的“尚賢”,這實際上反應了戰國知識階層企圖通過戰爭方法掠奪權力的心聲。

 

(3)“賜姓”和瑜伽教室“命氏”相結合是夏代社會的一個顯著特征,“姓是血緣關系,氏是地緣關系”,夏王朝正處于從血緣社會向地緣社會過渡的關鍵時期。通過“命氏”方法樹立的氏族國家是夏王朝最重要的政治單元,這些氏族國家的首領在血緣上又分屬為若干年夜的部族集團,并通過“賜姓”的方法確立部族首領;部族聯盟是夏王朝統治的基礎形式,夷夏聯盟則是其政治基礎;在這個聯盟中,夏后氏是華夏集團的代表,皋陶伯益所屬的少皞氏則是東夷等泛東方集團的代表;有夏一代,東夷劇烈分化,聚會場地教學門夷人華夏化,與夏后氏結成政治聯盟,這是懂得夏代歷史和夏文明的關鍵地點。

 

(4)夏后氏是夏王朝最高統治集團中的焦點部門,夏代都邑的變遷,實際上反應了該族勢力的消長。年夜體而言,在少康中興之前,該部族的把持區重要是豫西的潁河下游地區和洛陽盆地,能夠觸及晉南的部分地區;少康后期到帝厪時期,不僅鞏固了豫西、晉南等傳統勢力范圍,更向東拓展到豫東、豫北和魯西地區;孔甲之后,夏后氏則退守豫西,廣年夜的東方被以商族為代表的東方集團所占據。

 

(5)在夏代都邑中,陽翟(夏邑)最為主要。夏都屢遷,但陽翟始終存在,堪稱夏代的圣都;由于夏王朝的統治形式是部族聯盟,導致夏代都邑居平易近成分復雜,文明多元,這也是正確認識夏代都邑遺址考古學遺存的主要條件。

 

(6)《史記·夏本紀》所載夏后世系基礎可托,古本《紀年》記載的夏代積年471(472)年說不容輕易否認。依此積年數,則夏代始年至多應在公元會議室出租前21世紀;研討者對于夏代世系及積年的質疑,必須以周全系統的文獻研討為基礎,而不克不及為“疑古”而“疑古”。

 

依據上述認識,可以將摸索夏文明的重要對象鎖定為黃河中下流地區的龍山文明和二里頭文明。故本書第二、三章對河南中西部、豫北舞蹈場地、魯西、皖北和晉南地區的龍山文明以及二里頭文明進行了系統剖析舞蹈場地,其要點是:

 

(1)應以統一的標準對分歧遺址的考古學遺存進行文明屬性研討,在此基礎上所獲結論才具有說服力。在當前條件下,最不難獲得的“統一標準”就是每類遺存的焦點器物組合。本書對相關遺小樹屋址的焦點器物組合進行了周全梳理,以期正確認識河南龍山文明和二里頭文明的器物交流內涵。

 

(2)焦點器物組合的確定應基于典範單位出土器物的統計數據,而應盡量防止“大批”“較多”或“較少”一類的含混概念;在判斷文明屬性時,分歧文明原因或許分歧器類應該占有分歧的權重,本書在進行具體研討中,特別凸起了炊器在文明屬性判斷上的決定性意義。

 

(3)按此標準,本書將上述區域龍山時期遺存劃分為:汝潁河下游地區的煤山類型、伊洛地區的王灣類型、豫東魯西的造律臺類型、豫北冀南的后岡類型、豫西西部和晉東北(東段)的三里橋類型。上述類型均以夾砂罐為重要炊器,可歸進河南龍山文明系統。而同時期晉東北(西段)是陶寺文明分布區,皖北地區則是文明原因極其復雜的花家寺類型。從文明面孔的類似性來看,上述遺存構成了三層文明圈:第一文明焦點區是煤山類型和王灣類型,第二焦點區是造律臺類型和后岡類型,第三焦點區則是三里橋類型、陶寺文明和花家寺類型。

 

(4)通過對居址和墓葬出土陶器的統計剖析,本書將二里頭文明的焦點器物群確定為以下14種,即炊器類的深腹罐、圓腹罐、鼎;食器類的豆、三足盤;酒器類的觚、爵、盉;盛儲器類的深腹盆、平底盆、刻槽盆、捏口罐、年夜口尊以及器蓋。

 

(5)以上述標準來審視二里頭類型和東下馮類型,發現兩者在炊器和酒水器上缺少類似性,但在盛儲器和食器上則比較接近。據此可以鑒定東下馮類型不屬于二里頭文明,而是一支獨立的考古學文明類型。

 

(6)今朝學術界對于新砦期的種種爭論,歸根結底在于考古學文明研討的局限性和含混性。要徹底解決“新砦期”的問題,必須與二里頭文明一期以及河南龍山文明早期聯系起來考慮,必須要確定一批沒有爭議的河南龍山文明早期、二里頭文明一期以及“新砦期”的典範單位,然后歸納對交流比各自的焦點器物群,在此基礎上方可得出公道的判斷。剖析表白,河南龍山文明早期、“新砦期”和二里頭一期遺存在文明面孔上一脈相承,無疑屬于統一個文明體系,但新砦二期遺存缺少分歧于其他兩種文明、且瑜伽教室占主導位置的一組獨特的文明原因,是以,新砦二期遺存不宜獨立為“新砦二期文明”或“新砦文明舞蹈場地”。在“新砦期”位置不決的情況下,測年學者以河南龍山文明早期—新砦期—二里頭文明一期為確切的考古學年月序列來擬合碳十四測年瑜伽教室數據,并以此構建新的夏商年表,無疑是極具風險、極具誤導性的。

 

本書第四章旨在融會前述內容,在夏文明的論證上做到邏輯自洽。本書關于夏文明的最終認識包含:

 

(1)考古學上的夏文明應有廣狹二義:廣義夏文明實際上就是夏王朝文明,而狹義夏文明則是指夏后氏的文明。在當前的夏文明研討中,研討者經常忽視和含混了夏文明的族屬主體,混雜了廣義和狹義層面的夏文明,由此形成了概念和認識上的混亂。

 

(2)從時間、空間和文明面孔三方面綜合剖析,前述第一焦點區的王灣類型和煤山類型的早期階段可以懂得為狹義的夏文明——即以夏后氏為主體創造的文明;而第瑜伽場地二和第三焦點區內的諸考古學遺存的早期階段則可歸進廣義夏文明范疇。

 

(3)考古學上的夏文明是指夏王朝這一特定時間范疇內的文明,但考古學研討的局限性決定了它無法準確區分夏王朝樹立之前和覆亡之后的物質文明,是以需求將夏王朝的始終轉換為某些可視的考古學現象。是以,能夠充當這種“轉換器”的是那些在夏王朝樹立和滅亡等關鍵時間節點四周,能夠觸發物質遺存發生變化的特別歷史事務。

 

(4)“禹征三苗”是夏王朝樹立前夕發生的嚴重歷史事務,豫東北、豫南和江漢平原廣泛出現的河南龍山文明對石家河文明的替換是這一事務在物質文明上的直觀反應,這是證明河南龍山文明早期遺存為晚期夏文明的關鍵證據。

 

(5)“禹賜玄圭”是夏王朝樹立、夏代禮制確立的標志性事務,而學術界所習稱的“牙璋”恰是夏王朝的焦點禮器——玄圭。河南龍山文明早期階段玄圭個人空間在華夏腹心腸區的興起并年夜幅擴張,其背后的歷史動因就是夏王朝的文明輸出,是以玄圭的出現是證明河南龍山文明早期階段進進夏紀年的又一關鍵證據。

 

(6)在有文字證據之前,企圖以成湯亳都來界定早商文明,從而確立夏商分界的做法都會不成防止地墮入無窮的紛爭之中,夏商文明的區別只能通過文明的比較來獲得;偃師商城西亳說在研討方式上存在明顯瑕疵,嚴格來講,偃師商城的始建年月只是確定共享會議室了夏商分界的年月上限,是以偃師商城是禁絕確的界標,更不是夏商分界的獨一界標。

 

(7)器類統計表白,二里頭文明一至四期和二里崗下層文明是一個連續發展、逐漸演變的過程,此中不存在物質文明上的突變;在此過程中,可以觀察到的、比較明顯的變化分別發生在二里頭文明二、三期之間以及二里頭文明四期和二里崗下層文明之間,但物質文明上的變化并不克不及直接解釋為王朝更替的結果。豫西地區河南龍山文明、二里頭文明和二里崗文明所表現出的一脈相承、漸進式演變特征反而促使我們反思上述考古學文明的劃分能否更多的是因為它們最早發現在分歧遺址而被分別定名,而非文明面孔實際上的涇渭清楚。[1]是以,以此種考古學文明序列往對應虞夏商周等歷史王朝,是需求極其穩重的。

 

(8)二里崗文明下層階段,鄭洛地區最年夜的變化并非物質文明,而是鄭州聚會場地商城和偃師商城的始建,以及年夜師姑和看京樓城址的改建。在二里崗下層階段這個關鍵的時間節點上,商人同時興建兩座年夜型城址并對兩座二里頭文明城址進行改建,我們認為形成這種城市建設異動的最年夜能夠就是在此時間段內完成了王朝的更替,換言之,夏商分界應該就在二里頭文明四期晚段和二里崗文明下層階段(不消除兩者略有重疊)這一時間節點上,二里頭文明在主體上應屬于夏文明。由此,河南龍山文明的煤山類型、王灣類型和二里頭文明一至四期配合組成了完全的狹義夏文明。

 

兩千多年前,司馬遷在撰寫《史記·五帝本紀》時就深感困擾,并由衷感嘆,“非好學沉思,心知其意”者缺乏與之言五帝。現在兩千多年過往了,不單五帝時代更為迷茫,夏代的信史位置也屢遭沖擊。中國考古學本就因重建古史而起,考古學者理應不忘初心,奮發向上,追慕太史公之遺風,為建設真實靠得住的信史奉獻學科的氣力。

 

注釋:

 

[1]好比說,假設二里崗下層文明最早也發現在二里頭遺址,最有能夠被劃分為“二里頭文明五期”,而不是另一個獨立的考古學文明;反之,假如二里頭文明四期遺存最早發現在二里崗,也最有能夠歸進統一個文明系統中。好比鄭州洛達廟類遺存,在上個世紀50年月剛發現時,就被認為是早于二里崗期商文明的早商文明,現在則普通歸進二里頭文明。類似的現象在考古學文明上也可見到,好比上文所討論的石家河文明早期遺存,從文明面孔上它和石家河文明晚期明顯分屬于兩個考古學文明,但因為發現家教在統一處遺址,所以被定名為石家河文明早期,近年才被稱為“后石家河文明”或“三房灣文明”。反之,石家河遺址的興盛期是在屈家嶺文明階段和石家河文明晚期階段,但實際上,“無論從考古學文明共享會議室還是從聚落和社會的發展角度看,屈家嶺文明早期和石家河文明晚期都應當是一個連續發展的時期,期間或許還有一些聚落和社會的變化,但并不克不及截然劃歸為兩個分歧的考古學文明,只是由于發現和研討的歷史緣由以及具有文明分期的意義才保存了分歧的文明名稱。”參看張弛《石家河聚落興盛時期葬儀中的新觀念》,《考古》2014年第8期。

 

責任編輯:近復

@font-fac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face{font-family:”宋體”;}@font-face{font-family:”Calibri”;}p.MsoNormal{mso-style-name:註釋;mso-st私密空間yle-parent:””;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none;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family:Calibri;mso-fareast-font-family:宋體;mso-bidi-font-family:’Ti家教mes New Roman’;font-size:10.5000pt;mso-font-kerning:1.0000pt;}span.msoIns{mso-style-type:expor交流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教學場地nderline:single;教學場地color:blue;}span.msoDel{mso-style-type:expor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line-through舞蹈教室;color:red;}@page{mso-pag小樹屋e-border-surround-header:no;mso-page-border-surround-footer:no;}@page Section0{margin-top:72.0000pt;margin-bottom:72.0000pt;margin-left:90.0000pt;margin-right:90.0000pt;size:595.3000pt 841.9000pt;layout-grid:15.6000pt;}div.Section0{page:Section0;}

 

TC:9spacepos273